《行為規范》規定全省環境監察人員禁止在工作時間飲酒(指各類含酒精飲品);禁止出入洗浴、歌廳等高消費娛樂場所,不得涉足私人會所和不健康娛樂場所;禁止公款吃喝,公務活動一律吃工作餐;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參與被檢查單位的營銷活動或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授權其他社會團體舉辦以營利為目的培訓班或向企業攤派接待任務或轉嫁費用;禁止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不準接受會員卡、購物卡、禮金或各種有價證券;禁止公車私用;禁止向被檢查單位通風報信、泄露信訪舉報內容、投訴案件情況等事項。
《行為規范》要求所屬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對違反規定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對所屬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省環境保護執法局還將采取暗查暗訪、征求企業意見等方式對全省環境監察干部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還將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來源省環保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