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駐廠監督員每天至少到企業現場檢查一次以上,監控企業的脫硝、脫硫、除塵等廢氣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及處理效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監督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當污染物排放濃度接近排放標準90%時,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查處企業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廠區內各項抑塵措施落實到位,發現企業有違法行為時,依法予以處理。以此來提高企業的環境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識,推進污染減排等工作的順利實現。同時駐廠期間,全面實行“留痕執法”。要求駐廠監察人員嚴格執行值班、交接班記錄,監察記錄等全程留痕備查,每日按時報送駐廠情況,從而確保駐廠監察工作取得實效。
此次駐廠監察工作是進一步落實《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計劃》、《咸陽市“治污降霾·保衛藍天碧水”行動計劃(2014年)》相關文件精神的有力抓手,同時,也是加大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切實做好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源控制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加強重點污染源的源頭管理,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義。來源咸陽環保局